深圳内资公司转外资公司
更新时间:2020-5-11 10:28:41 来源:登尼特 浏览次数:1476
内资公司转外资公司即为注册深圳公司时由国内出资,100%资金源于国内,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被外资并购,这时深圳公司的投资款转为海外资金进入,其企业性质就发生了本质的改变。
外资并购内资,即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公司,分为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两种形式,以股权并购较为常见。股权并购具体是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内资转外资”)。之前“内资转外资”必 须先经省商务厅审批的高门槛,使得不少有外资并购意愿的投资人望而却步,而现在内资转外资的手续上大幅度简化了,在深圳市内资公司转外资公司需要提供资料:深圳公司营业执照+印章,股东公证书,地址证明(租赁合同+凭证),境外公司需要提供律师公证文件,其他变更文件可由登尼特提供。深圳内资公司转外资公司成功后可取得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
2、变更(备案)通知书原件2份;
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原件1份;
4、外资设立备案承诺书、股权架构图各1份;
若企业资本在5000万美元以下,且经营范围不含“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中的限制类、禁止类项目,在区里即可办理,否则,在市民中 心办理申请。如需进一步咨询欢迎联系登尼特咨询顾问为您解答深圳内资公司转外资公司全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