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深圳公司认缴资本股权变更有税交吗
更新时间:2020-5-11 15:14:15 来源:登尼特 浏览次数:604
深圳公司认缴资本股权变更有税交吗,这是许多企业都存在的一个疑问。许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因发展需求而对公司的股权进行股权变更。这几乎是每一个创业公司都会碰到的事情,股权变更涉及到许多的税务问题,这也难倒了不少的创业者。随着我国新《公司法》的颁布实施,注册资本的实缴登记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所以目前许多深圳公司,也都是认缴制的。所以很多深圳在股权变更是,并没有实际出资。那么,这些深圳公司认缴资本股权变更有税交吗?深圳公司认缴资本股权变更有股东原 价或低价进入股权转让变更;股东股权转让价格高于股权原值;股权部分实缴部分认缴等多种情况。
举例说明:
如甲乙分别认缴70万和30万投资成立了一家公司,分别占股70%和30%。公司成立后半年内甲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向公司实缴了70万资本金,乙认缴的资本金没有出资。年底公司盈利,账面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为80万元。由于乙一直没有缴纳资本金,甲乙发生了矛盾,于是在征得甲同意后,乙将自己30%的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丙(注:丙要在承让股权后的三个月内向公司实缴30万资本金)。此后,税务机关对本次股权交易价格进行了调整,要求乙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案例中,如果单纯从A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来看,公司的净资产为80万元,乙持有30%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为24万元,以0元的价格转让,显然低于账面净资产,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属于“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但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按实缴出资分红是基本原则,在对股东投资权益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由于乙并未实缴出资,其不能享有股东的分红、优先认缴出资等权利,即乙不享有公司净资产80万元的份额。就此而言,如果对乙按照持有30%的股权所对应的账面净资产核定其股权转让价格是明显不合理的。因此,乙应提供未实际缴纳注册资本、无法取得分红等材料证明其以0元的价格转让股权的合理性,并与税务机关充分沟通。
深圳公司认缴资本股权变更是否有税交,目前在税务总局也没有就注册资本认缴制股权变更问题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来处理其中的税务问题。所以企业遇到这一类问题,可以联系登尼特,让登尼特为您提供处理这一类问题的相关方案,避免在股权变更这一方面的问题处理上不恰当而导致后续产生一系列的纠纷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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