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的深圳公司被列入税收黑名单可以恢复正常吗
更新时间:2020-5-12 15:08:38 来源:登尼特 浏览次数:4735
注册成立的深圳公司一旦被列入税收黑名单,会直接影响到公司或个人以后的工作发展、生活等严重后果。导致公司被列入税收黑名单的原因有哪些,如何避免?如果深圳公司被列入了税收黑名单后还可以恢复吗?
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导致公司被列入税收黑名单的?税收黑名单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俗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自2016年6月1日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是指符合下列标准的案件:
违法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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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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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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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或少缴纳税款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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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应纳税款,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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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税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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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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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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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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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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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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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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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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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100份或者金额在4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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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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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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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逃(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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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行为,经税务机关检查确定走逃(失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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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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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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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情况来看,有合法纳税、无欺骗行为的深圳公司一般能被列入税收黑名单的情况比较少,但是企业一旦被列入黑名单,税务局在税务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和推送网络进行社会公告,同时对公布的当事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联合惩戒分为内部惩戒和外部惩戒。除了企业要接受相关惩罚外,公司里的这些人员也需要承担责任:
1、当事人为企业的,惩戒的对象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
2、当事人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惩戒的对象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
3、当事人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惩戒的对象为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4、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惩戒的对象为当事人本人。
深圳公司被列入税收黑名单的影响如此甚大,被列入后还能恢复吗?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增加了税收“黑名单”的信用修复机制。一般规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的,停止公布并从公告栏中撤出。
新增规定:偷税、欠税案件的当事人,能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决定,只将案件信息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不向社会公布该案件信息。
所以在管理经营好一家深圳公司,必须要依法纳税,该记账报税的要按时记账报税。如果您在经营管理深圳公司时遇到任何企业财税上的问题,都可以联系登尼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