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处报税
更新时间:2020-4-29 12:23:26 来源:登尼特 浏览次数: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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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处全称为外国企业代表处(representative office),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只能在中国境内从事非直接经营活动,代表外国企业进行外国企业的业务范围内的联络、产品推广、市场调研、技术交流等业务活动。
注册代表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不可以进行直接的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国外很多公司为避免盲目进入一个新兴市场,会先对该国或地区进行市场信息收集及初步业务联络,为以后正确的投资打下基础。代表处没有注册资本要求,设立、管理较为简单,因而,设立代表处是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代表处是没有收入的,那么,它是否需要交税呢?答案是肯定,代表处和公司一样,每个月都是需要做账报税的。只是,代表处的税务计算方法和公司是有点不一样。
代表处的税务具体是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征税。公式如下: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经费支出/(1-15%)*10%*25%(税率)
营业税=经费支出/(1-15%)*5%(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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