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流程设置
更新时间:2020-4-29 15:42:55 来源:登尼特 浏览次数: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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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税 按《发票使用明细表》格式录入当月已开具的发票——→与销售核算岗核对收入金额——→整理并装订发票存根——→打印《发票使用明细表》并按月装订成册——→6日前去税务局抄税 注:
(1)办事处携外开具的普通发票,在核算收入当月进行抄税。
(2)保证所录入的销售发票税款金额与财务系统中的销项税一致,并且当月增值税销项=(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17%。
(3)增值税发票存根按每本25张装订,并计算每本销售额和税额与《发票使用明细表》对应,普通发票不必重新装订。
(4)清理装订发票存根过程中须注意作废发票是否所有联次齐全,红字发票是否附合法依据。
(5)抄税前须做到抄税软盘数据、IC卡数据、开具的全部专用发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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