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务服务
更新时间:2020-5-5 17:37:53 来源:登尼特 浏览次数:1914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务咨询热线:0755-82143496或18924607336
一、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务规定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务是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的。对经费支出换算收入计算征税的公式如下:
收入额=本期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15—营业税税率5);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收入额×核定利润率15×企业所得税税率25
应纳营业税税额=收入额×营业税税率5
二、相关常识
1.各税局主要申报税种
国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地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
2.报税:中国公司报税分为以下三种:
月报: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
季报:企业所得税
年报:企业所得税、年薪在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
以上报税时间根据各地区国税、地税具体规定而定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国公司在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结清企业所得税税款。
4.年检:中国公司需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营业执照登年检材料,参加营业执照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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