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深圳港澳台公司注销
更新时间:2020-5-4 10:19:35 来源:登尼特 浏览次数: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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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注销公司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注销公司时,必 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一、注销公司的步骤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3.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4.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5.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二、公司不注销后果
1、公司停业后未办理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公司停业后,虽办理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负有清算之责的主体为诉讼主体。因此,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
2、如果公司不正常注销,也不按规定参加工商年检,将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公司之法定代表人、股东将被工商局列入监控黑名单,在三年内无法再注册公司;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税务则永 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
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原因: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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