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商局年报流程
更新时间:2020-5-8 14:50:57 来源:登尼特 浏览次数:1900
凡于2017年12月31日前在深圳市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应当在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17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目前距离年报的时间不多了,那深圳年报要怎样操作?下面深圳登尼特带您一起看看吧!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深圳)www.szmqs.gov.cn进行报送(取得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未取得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通过申请企业联络员后获取登录资格)